涉誤導警員判囚5個月 林子健准保釋申上訴許可至終院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04/14 13:23

最後更新: 2020/04/14 13: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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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成員林子健。(資料圖片)

民主黨成員林子健涉聲稱於旺角街頭遭國安人員擄走被帶往西貢,並遭毆打及以釘書機釘大腿,其後林被指涉報假案,經審訊後被裁定明知地向警務人員虛報有人犯罪罪名成立,被判囚5個月。林早前提出上訴被駁回,即時服刑。林今(14日)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,等候申請上訴許可證明書至終審法院獲批,法官下周三(22日)處理申請。

林子健涉誤導警員判囚5個月 上訴駁回即時服刑

法官於4月2日頒下判詞拒絕林子健(46歲)就定罪之上訴申請,林隨即服刑,今被押解至高等法院申請保釋等候上訴。法官指申請人須於判決28天內須先申請證明書,並申請上訴許可至終審法院,故將申請排期至下周三(22日)處理,期間批准林保釋候訊。

林子健准以現金及人事各1萬元保釋外出,期間不得離港及須交出旅遊證件,以及必須出席下周聆訊。

涉誤導警員判囚上訴今判決 林子健強調「我無講過大話」

林子健於2017年8月在記招上聲稱自己在油麻地遭國安人擄走,雙腳更被人釘上21口釘書釘,但其後林被控明知地虛報有人犯罪,案件經審訊後,林於2019年3月被裁定罪成,被判囚5個月。裁判官斥林子健自編自導自演及有計劃行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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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